糖尿病足(diabetic foot)是導致糖尿病患者致殘致死的嚴重慢性并發癥之一。1999年,世界衛生組織(WH0)對糖尿病足的定義是:糖尿病患者由于合并神經病變及各種不同程度末梢血管病變而導致下肢感染、潰瘍形成和(或)深部組織的破壞。
早在l956年0akley等首先用"糖尿病足"這一名詞。并認為該病是由于糖尿病血管病變而使肢端缺血和因神經病變而失去感覺,合并感染的足,稱為糖尿病足。但由于此病多發生在四肢手足末端,因此,又稱為肢端壞疽。它是糖尿病發展的一個嚴重階段,也是糖尿病患者致殘、致死的重要原因之一,嚴重威脅著糖尿病人的健康。應該強調的是糖尿病足是一個全身性疾病。它既有內科疾病的臨床表現,又有肢端潰爛,局部感染等外科疾病的癥狀和體征,所以在治療上,要重視內外科綜合治療。
據報道,全球約1.5億糖尿病患者中15%以上將在其生活的某一時間發生足潰瘍或壞疽。因糖尿病足造成的截肢者是非糖尿病患者的15倍,每年的截肢患者中約50%是糖尿病患者,而后者85%以上是因足部潰瘍惡化造成深部感染或壞疽所致。(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