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的心理發展過程中,2~4歲的孩子正處于“反抗期”,顯得特別任性、執拗,不樂意接受爸爸媽媽的要求。實際上這是正常現象。作為爸爸媽媽應該了解孩子這個時期的身心特征,因勢利導,進行教育。但是,有些爸爸媽媽一味順從,對孩子溺愛;也有些爸爸媽媽動輒就斥、打罵,加劇了孩子不接愛爸爸媽媽要求的心理。
怎樣才能使孩子樂意接受爸爸媽媽的要求呢?
1、建立爸爸媽媽在孩子心目中的權威。爸爸媽媽要處處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對孩子關心、體貼、言行一致;處理問題時尊重孩子,和孩子的思想感情息息相通;孩子做錯了事,批評要實事求是,通情達理。爸爸媽媽在孩子心目中有了威信,孩子就能比較容易心悅誠服地接受爸爸媽媽的指導和要求。
2、提出的要求要合情合理,符合孩子的實際情況。例如,有些事是孩子必須做到的,而且又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如什么時候吃飯,什么時候睡覺,爸爸媽媽最好不要給孩子有選擇的余地,必須嚴格執行。有些事是孩子可做可不做的,而且又是孩子不愿意去做的,那就干脆不要求。孩子正玩得興致勃勃的時候,爸爸媽媽必須尊重孩子,征求意見,給孩子留思考時間,或讓他玩完,或許諾他做完事再玩,讓他能夠逐步接受。爸爸媽媽切不可先強制壓服,引起孩子大哭大鬧,然后又讓步依順,不然會養成孩不服從成人要求的習慣。
3、提出要求的方式要因事制宜,靈活多樣。有些事情可用征詢的方式引導孩子接受,如夏天要求孩子喝水,可以詢問孩子:“你是喝涼開水,還是要喝杯溫開水呢?”孩子將會高興地作出某種選擇。有些事情,可事先告訴孩子,如你先去玩一下,玩過后我給你洗澡;你現在做作業,做完作業后,我們一同到外婆家去,這樣使孩子的某些愿望得到滿足'孩子自然會樂意接受爸爸媽媽的要求。有些事情事先可以作出切實可行的規定,如晚上什么時間睡覺,早晨什么時間起身,每頓吃多少飯菜等等,天天按規定的要求執行,等到養成了良好習慣和個性,爸爸媽媽就會少操許多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