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麥的爸爸是一個公司的銷售經理,媽媽則是一家醫院的主治大夫,兩個人都很忙。于是家里雇了個小時工,每天工作兩個小時,主要是接麥麥回家,并幫助打掃家里的衛生,做晚飯。
每天臨走時,媽媽會把當天的報酬交給小時工。麥麥看在眼里,記在心里。
有一天,小時工有事沒有來,媽媽只好自己動手整理房間、做飯,忙不過來,就讓麥麥幫忙,麥麥痛快地答應了。
等到房間收拾干凈了,香噴噴的飯也做好了,麥麥昂起小臉問媽媽:“媽媽,我也幫你打掃屋子、幫你做飯了,是不是也該給我錢啊?”
弄得媽媽一時哭笑不得。
我幫媽媽洗衣服,媽媽是不是也該給我工錢呢?
我幫爸爸干活了爸爸是不是應該給我錢啊?
常常能看到中國的家庭在這一教育思維上出現的誤區:父母在孩子聽話、表現好或者是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之后,父母感到很興奮,甚至覺得用單純的語言鼓勵已經不能滿足孩子的真實需要了——于是,備感興奮的父母常常為孩子買一些東西或是答應孩子的某些要求,有時甚至是給孩子一些金錢上的獎勵——這些行為都是危險的。在國外,為家庭而努力也是父母對孩子性格與能力培養的一部分。他們的父母認為這些理所當然,并沒有因為孩子的一兩次好的表現而表示出過分的驚喜。
教育理念的差異造就了不同性格與不同能力的孩子。從大部分的中國家庭來看,中國父母在這一方面做得并不盡如人意。因此,中國的父母應努力“放開”一些,要從小培養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讓孩子意識到自己是家庭、社會中的成員之一,培養其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感。
“哎呀,當然要給錢了。來,多給你一點!”
媽媽這種想法初衷可能是為了培養孩子的經濟觀念,然而這樣的后果卻是無形中加深了孩子的錯誤認識,助長了孩子的拜金主義,孩子會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等價交換”的概念,無利不伸手,自私狹隘,甚至惟利是圖。
在這個時候要給孩子解釋清楚做家務與為了薪水的勞動之間的差別。前者是集體內部的自覺行為,或說義務;后者才是一種市場經濟中的行為,是交換性的。這樣容易培養孩子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在孩子小的時候就培養孩子的勞動態度,讓他在享受之外,懂得參與,懂得付出。
“我是你媽媽,你幫媽媽干活還要什么錢啊!。”
“平時媽媽干活時,誰給我錢啦!你這樣簡直是不像話!”
孩子此刻還沒有樹立起家庭成員有義務分擔勞動的觀念。媽媽的這種回答,只會讓孩子感到媽媽的態度粗暴,是媽媽運用家長的特權“欺負”自己。他們會因此對勞動失去興趣!
“是啊!你幫媽媽收拾房間,媽媽很高興。來,乖寶寶,抱一下!”
鼓勵孩子為家庭分擔家務,是家長培養孩子自立精神和自立能力的明智之舉。但是這種教育忌諱陷入“等價交換”。義務勞動與勞動報酬是兩個不同性質的概念,兩者從根本上不同。要淡化孩子的金錢意識,應從情感角度去引導,對孩子進行一些精神上的鼓勵。
“麥麥,你想一想,媽媽幫你洗衣服、爸爸帶你出去玩,給你要錢了嗎?我們是親人,跟阿姨(小時工)不一樣,她也要掙錢回家給她的寶寶買玩具呢!”
通過反問的方式,讓孩子意識到家長、孩子都是家庭成員,都對家庭有責任和義務,分擔勞動是承擔家庭責任和義務的一種方式,也是互相表達愛意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