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孩子學習成長的過程充滿了探索、試錯、冒險和體驗,適當的時候給予適當的管教就成了家長的天職。但是怎樣才能讓孩子既感覺安全,又能夠在其可理解的范圍內約束自己的行為?怎樣才不會令管教變成管制,令天天向上的成長變成動輒得咎的“坐監”?換句話說,究竟在什么時候該對孩子的什么行為進行管教呢?
新生兒
基本上不需要對孩子進行任何管教。多給孩子一些愛撫和安慰,讓孩子獲得安全感,可以幫助他們盡快適應這個新的世界,同時也有利于父母與孩子之間建立起親密的關系。如果孩子信任你,想討你喜歡,那么以后對孩子的管教就會變得更容易。
6-10個月大的孩子
對孩子的努力要多加贊賞,這會讓孩子看出好的行為會帶來好的回報。即使孩子做錯了事,也要盡量避免打孩子或者嚴厲指責孩子。要記住,孩子這時的行為完全出于探索,他們需要了解自己周圍的環境。
11-14個月大的孩子
可以設定一些簡單的界限,叫孩子遠離他不該接觸的危險品或物體。這種簡單的引導將使孩子了解并非任何行為都是恰當的,了解你期望他做出何種反應。當他用安全、可接受的方式玩耍時,要及時表揚他,讓他看出你很高興。
15-24個月大的孩子
孩子已經開始學習走路了。隨著他們語言和思維能力的發展,父母可以逐漸增加管教的內容,主要是安全方面的。除此以外,注意經常提醒孩子說“請”、“謝謝” 等基本社交行為的用語,這樣,即使父母不在場,他也會自覺地、習慣性地使用這些詞。
2歲和2歲以上的孩子
這個時候的孩子獨立意識增強,父母首先要理解孩子并尊重孩子的感受。如果你發現自己總是在催促孩子動作快點,那就要考慮是否應該多給他一點時間來做完他在做的事;如果他不喜歡去人多的地方,那么暫時不要強求,可以先把小伙伴帶到家里來;如果他感到壓抑,就把他帶到一邊給他講個小故事,讓他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來控制自己的情緒。
如果孩子出現了一些不良行為,有必要對其進行小小的懲罰,例如可以對他進行“記時隔離”、拿走他的玩具、給時間讓他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反省,也可以采用其它一些非體罰的方法。打屁股之類的體罰在短期內也許可以制止孩子的錯誤行為,但從長遠來看,孩子會怕你,進而對你產生不信任感,而且,孩子還會從你那兒得到一種錯誤觀點,即暴力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
在管教、約束孩子行為的時候,應記住以下幾點:
不要太多地對孩子說“不準”,這會阻止孩子的探索行為。
孩子出現了不良行為后應盡快約束,并始終如一地堅持。
在孩子可理解的范圍內進行約束,否則,你的管教很難發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