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提醒
嬰幼兒出生后6個月以內發現的先天性內斜視,手術應在雙眼單視功能發育之前的1~2歲進行。6個月后發生的內斜視,切不可馬上手術,一定要先散瞳驗光,如有遠視,先戴足量矯正眼鏡3~6個月。如果內斜完全矯正,則不必手術,繼續戴鏡即可治愈。如戴鏡6個月以上,內斜僅是減輕,殘存斜視盡早手術。戴鏡后斜視無變化者,更應早做手術。
單眼性恒定性內斜視 可先采用遮蓋療法,促使變成交替性斜視,然后再行手術。這樣對恢復雙眼單視功能更有利。如遮蓋半年以上仍無效,也可手術治療。
外斜視 應盡早手術,尤其是間歇性外斜視雖可用保守治療,但往往僅能減輕斜視度數,多數達不到治愈目的。該病首選手術治療,并應在未形成顯性外斜,雙眼單視功能尚未全部喪失之前盡早手術矯正,在4~6歲時手術最佳。
斜視合并弱視 原則上先治療弱視,后治療斜視。只有視力提高,手術效果才能鞏固,但對于大度數的斜視要先矯正斜視,否則斜視眼不能很好地注視,弱視眼也無法很好地治療。對于合并有眼內疾患視力無法恢復的內、外斜視,手術宜在12歲以后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