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嬰幼兒慢性腹痛分為功能性原因和器質性病變,一旦發現嬰幼兒有腹痛病癥時,父母千萬不要過于驚慌,也不要讓嬰幼兒亂服藥物,或在其腹部上熱敷、壓以及按摩;持續1小時癥狀未能緩解,最好帶給醫師診治。
在臨床上,假若嬰幼兒的“腹痛”的癥狀,持續超過六個星期以上者,便可以稱之為“慢性腹痛”,而“慢性腹痛”在家醫科門診或是基層醫療門診中,亦是最常見的嬰幼兒病癥的主訴之一,也是醫生及父母親最感到頭痛的醫療問題。
觀察腹痛的部位
絕大部份的嬰幼兒慢性腹痛都是歸究于功能性的原因(亦即并非嬰幼兒身體本身有特定的疾病存在),而僅有少數是導源于器質性的病變(亦即嬰幼兒本身有某些特定疾病的存在)。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身為父母親有必要在嬰幼兒出現腹痛時,如何初步來評估或鑒別引起腹痛的可能原因,千萬不要因自己的“無知”,而引起不必要的驚慌失措以及焦慮不安。首先,父母親要先認知“器質性”病變本身的特征所在。由于嬰幼兒對于其本身病癥的描述,并不會是很清楚及完整的;因此,父母親有必要從嬰幼兒本身的日常生活動態以及行為,來仔細觀察其在主訴腹痛時的癥狀及伴隨表征,其中包括腹痛的部位、特性、腹痛出現的時間、腹痛的頻率,甚至是否有其他伴隨的臨床癥狀及表征。
在臨床上,由腹痛部位可以臆斷導致腹痛是何種臟器。通常在臨床上是以“肚臍”為中心點,而將位于肚臍以上的部位稱為“上腹部”,以下則為稱為“下腹部”;若是上腹部疼痛,則要考做是否食道、胃或十二指腸的病變,而少數嬰幼兒則要考慮是否有肝臟、膽囊及膽道的疾病。倘若是在肚臍周邊腹痛,則必須先考慮是否空腸或是迥腸的病變;下腹部疼痛則以大腸病變為主,而骨盤腔內臟器如卵巢,輸卵管及子宮,甚至泌尿系統的疾病,亦需要加以考慮在內。
嬰幼兒腹痛多屬病理性
此外,在臨床上除了探討相關部位的腹痛之外,亦需要仔細觀察是否伴隨有其他病癥的出現,如胸口灼熱感(逆流性食道炎)、上吐下瀉(急性胃腸炎)、上腹部疼痛加上發燒(急性膽囊炎或急性闌炎的早期征兆)、裹急后重(如大腸病變居多)、上腹部疼痛合并茶色尿(肝疾病)、陣發性的急性腹絞痛(尿路感染、結石以及腸阻塞或腸套疊)、腹脹但腹部軟的(功能性的腹脹,如進食過多的空氣)以及較為痛苦的腸絞痛(腸道寄生蟲病癥)。
事實上,在睡眠中被腹痛驚醒的嬰幼兒的腹痛,大部份以器質性(病理性)的原因居多;此外,父母親亦需要小心觀察嬰幼兒,是否伴隨著一些癥候群,如便秘、食欲不振、惡心、嘔吐、腹瀉、解稀便、體重減輕、生長發育遲緩,甚至血便,都要先排除是否存有潛在性的器官障礙或病變。在臨床上的身體檢查中,倘若發現嬰幼兒的腹部肌肉,呈現僵硬如木板塊、固定局部壓痛、反彈痛(腹膜炎的表征)、腸蠕動聲降低,或是異常增加、腹部腫塊、甚至觸摸到肝脾腫大,或是某處有淋巴腺腫大,這些都是“病態性”的腹痛癥狀的表征。
功能痛多發生在學齡后
而一般“功能性”的腹痛癥狀,多發生在學齡后,并且以女孩居多,而其主訴腹痛的部位,大部份是固定在肚臍的周邊,同時亦伴隨著或多或少的心理障礙。如父母親關愛的減少,不愿上學面對同學甚至自閉癥,或是具有“不合群”個性的傾向。而這些罹病幼兒年齡大多數在七歲以上(卻不會在五歲以下),每次腹痛是陣發性的并且時間很短暫,腹部疼痛的部位卻不很明確,各部位都有可能;在休息或睡覺以及情緒緩和下來時,則腹部疼痛也就消失或緩解下來了。
此外,某些嬰幼兒的腹部疼痛,是由于胃腸道以外系統的疾病,如肺炎或是急性鏈球菌性扁桃腺咽喉炎,這些疾病也應該放在鑒別診斷考慮之內。
不可擅自處理
一旦在發現嬰幼兒有腹痛的病癥時,父母親千萬不要過于驚慌失措,也不要讓嬰幼兒亂服藥物,更不要自做主張在腹部上熱敷、壓以及按摩,否則會加重嬰幼兒腹痛病情的惡化。而在未能得到一個確定診斷時,則不應給予嬰幼兒喂食過量的食物,宜采用較易消化的流質食物,或許某些個案需要絕對禁食;而嬰幼兒在腹部疼痛癥狀出現一個小時之后,還尚未能緩解,父母親更應立即帶著嬰幼兒就診,以免加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