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孕期用藥原則
1、任何藥物的應用均在醫生、藥師的指導下服用。
2、能少用的藥物絕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則不要用。
3、必須用藥時,則盡可能選用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如因治療需要而必須較長期應用某種可致畸的藥物,則應終止妊娠。
4、切忌自己濫用藥物或聽信“偏方、秘方”,以防發生意外。
5、避免應用廣告藥品或不了解的新藥。
6、根據治療效果,盡量縮短用藥療程,及時減量或停藥。
7、服用藥物時,注意包裝上的“孕婦慎用、忌用、禁用”字樣。
8、孕婦誤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藥物后,應找醫生根據自己的妊娠時間、用藥量及用藥時間長短,結合自己的年齡及胎次等問題綜合考慮是否要終止妊娠。
孕期用藥需注意的問題
孕55天以前為胚胎形成期,藥物易導致胎兒功能及形態異常,此期用藥要特別小心。孕56天至分娩,用藥一般不會致畸,但藥物毒性仍可通過胎盤影響胎兒。所以用藥仍需小心,盡量不用對胎兒有毒的藥物,盡量減少劑量縮短療程。禁用對子宮平滑肌引起收縮的藥物,如麥角、益母、奎寧、腦垂體后葉素等。
在孕期服用什么藥安全呢 圖
抗生素類藥
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的諾氟沙星、環丙沙星等藥,抑制DNA旋轉酶阻礙蛋白質合成,應避免在妊娠期使用;
甲硝唑(滅滴靈)有致突變作用,妊娠早期不宜應用;
氯霉素可致灰嬰綜合癥,妊娠期不宜使用。
鏈霉素、慶大霉素、阿米卡星有可能影響聽力及損害腎功能,妊娠期間避免使用。青霉素、頭孢菌素類(先鋒霉素類藥物)胎盤屏障穿透性不高,毒性低,可用于妊娠期的感染。
紅霉素和克林霉素較為安全,可供妊娠期使用,但無味紅霉素易致肝損害,妊娠期不宜應用。
止痛退熱藥
孕婦患了風濕病后可以服用止痛退熱藥,否則會加重風濕病,還會造成胎兒心臟發育的異常,目前認為阿斯匹林、撲熱息痛是較安全的藥物,短期應用這些藥物無需禁忌,如需大量或長期應用,應在醫生指導下酌情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