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食有墮胎作用的水產品
許多水產品有活血軟堅的作用,食后對早期妊娠會造成不良影響。 如螃蟹、甲魚、海帶等。螃蟹其性偏寒涼,有活血祛瘀之功,尤其是蟹爪,有明顯的墮胎作用;海帶有軟堅散結的功效;甲魚則具有較強的通血絡、散瘀塊的作用,因而有墮胎之弊。
2.忌食滑利之品
寒性滑利之品如黑木耳、山楂、荸薺、米仁、馬齒莧等物,對懷孕早期有一定的影響。如藥理實驗證明,米仁對子宮肌有興奮作用,能促使子宮收縮,因而有誘發流產的可能。
3.忌熱性食物
根據產前宜清的藥食原則,懷孕期婦女應避免進食熱性食物,因熱性食物能使人體內熱加重,有礙機體聚血養胎,這類食物如羊肉、狗肉、鹿肉、公雞肉、麻雀、海馬、香菜、荔枝、桂圓、杏子、杏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