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懷孕的頭三個月,稱為妊娠早期,是胚胎組織分化、發育的重要時期,也是最容易受內外環境影響的時期。因此,為了避免胎兒的畸形,母親在妊娠早期要做到四忌。
忌濫用藥:
確定懷孕后,要盡可能少用藥或不用藥。患某些疾病必須用藥時,也要在醫生指導下應用。尤其是避免用激素、磺胺、四環素類藥物,因為這些藥會對胎兒造成損害,對于作用不甚明確的藥物更要禁用,就連沿用多年的保胎針黃體酮也要慎用。臨床研究表明,早期流產中有60%是由于胚胎發育不良引起的,而發育不良的胚胎遲早要夭折,沒有必要一味保胎。過多地用孕激素保胎治療,或是徒勞無功,或是胎兒有性器官發育畸形的危險。
忌接觸有害物質:
有毒物質、放射性物質等都會影響胚胎發育,應避免接觸它們,從事苯、避孕藥、抗癌藥、農藥生產和放射性同位素,放射線等工作的女性應注意。孕早期的女性應盡量避免放射線檢查。
忌感染:
孕早期要特別注意預防病毒性感染,如風疹、流感等,因為病毒有致畸作用。另外,某些發熱性傳染病易使胎兒死亡。
忌煙、酒:
煙、酒對胎兒整個發育過程都不利,而對早期胚胎的危害更為嚴重。煙草的有害成分可使胚胎發育遲緩,引起畸形、流產。夫婦酒后性交受孕的胎兒,發育一般要慢于正常兒童。孕婦飲酒過多,可使“胎兒醉酒”,發生“胎兒酒精中毒綜合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