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的方法是:從妊娠七個月以后,每天上午、下午、夜間各計一小時胎動數,然后將三小時的胎動數相加乘以四,即代表十二小時的胎動數。
若十二小時胎動數少于二十次,則表示胎兒有危險。如每天數三次做不到,那么,孕婦可在臨睡前的固定時間計數一小時胎動,如胎動少于三次,可喝一杯牛奶或其它飲料或吃些甜點,然后再躺下計數胎動,如每小時胎動仍少于三次,應及時到醫院診治。
胎動次數除受孕婦主觀感覺等因素影響外,還會受許多因素影響,如妊娠月份、計數胎動時間、羊水多少及孕婦情緒等。口服鎮靜劑可使胎動減少,但停藥后胎動又會恢復。應與真性缺氧引起的胎動減少相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