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對大多數的成年人來講算不得什么大病,只要治療及時不會對身體造成什么影響,但是對于孕婦就不同了,特別是在懷孕早期,感冒帶來的結果很可能導致胎兒畸形。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還得從胚胎的生長和發育講起。
當卵子授精以后,大約從懷孕兩個星期開始分裂,胚泡殖入于宮內膜并形成胚胎。懷孕5—11個星期,細胞迅速分化并發生一系列的形態變化,從那以后胚胎細胞就失去分化的多向性。開始定向發育,再不能夠通過細胞分化進行代償性的修復。這時候如果胚胎受到細菌、病毒或有害藥物的影響,就很容易發生形態學上的異常,造成畸形,這就是所謂的“致畸高度易感期”。胚胎期各系統器官的分化有早有晚,持續的時間有長有短,因而在不同的孕期發生細菌。病毒感染或用藥不當會導致不同的畸形,其中以中樞神經系統的易感期最長,發生得也最早。如果感冒發生在孕早期,特別是懷孕5—11個星期,胎兒發生畸變的可能性會大幅增加。胎兒畸型的發生取決于多種因素,比如感冒病毒的類型、毒性的強弱、持續的時間、是否繼發細菌感染、持續高熱或應用可致畸的抗生素等。
一般孕早期發生感冒特別是流行性感冒,胎兒常發生中樞神經系統的畸形,以無腦兒和脊柱病發生率是最高的,另外在這個時期孕婦感冒即使沒有明顯的器官畸形,也容易發生早產。新生兒的體重比較輕,隨之而來是圍產兒的死亡率相應增加。那么懷孕早期患了感冒要不要繼續懷孕呢?一般說如果估計胎兒發生畸形的可能性比較大,比如孕婦感冒較重,持續時間較長,體溫持續幾天超過攝氏39度,并發細菌感染或服用了對胎兒有致畸可能性的抗生素,原則上就應該中止懷孕;如果是輕度感冒則不必中止懷孕。但遇到具體病人時,除了要考慮以上各種因素之外,還應該顧及婦女的年齡和生育能力,有少數人即使懷孕早期發生了較嚴重的感冒,可是因為年齡已經偏大,再次懷孕的機會較小或本次懷孕就是通過助孕技術艱難獲得的,在權衡利弊之后還是可以考慮繼續懷孕,不過為了避免畸形兒出生,從孕中期開始就應該定期的進行超聲波檢查,一旦發現胎兒畸形就隨時中止妊娠。
總之,懷孕的婦女應該注意孕期保健,在秋冬季節或換季時要注意保暖,不要去空氣污濁、人群密集的地方。一旦發生感冒,特別是在懷孕的早期,應該及時就醫,并且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千萬不要擅自使用抗生素,對中藥的使用也應十分謹慎,一般的傷風感冒應以盡量不用藥為妥,因為許多抗生素在孕早期使用會造成胎兒不可逆的損害或畸形,像鏈霉素、卡鈉霉素、慶大霉素等均會損害嬰兒第八對腦神經,引起新生兒先天性耳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