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帶病妊娠,不僅對本人有害,可使病情加重,而且還會危及胎兒。不過,也并非所有的慢性病人都不能妊娠。因為,有些慢性病短時間不能治愈,但經過合理、恰當的治療,待病情好轉后,也可以妊娠。
這些疾病主要有:
貧血:
貧血糾正以后才能受孕
高血壓:
在受孕前應把血壓控制在允許的水平,注意孕期檢查,經常測量血壓,并提防妊娠中毒癥的發生。
腎臟病:
嚴重的腎臟病均不宜妊娠。癥狀較輕且腎功能正常者,經醫生允許可以妊娠,妊娠后也應警惕妊娠中毒癥的發生。
肝臟病:
對于遷延型慢性肝炎,如病情輕微、肝功能正常,病人年輕,體質又好,經過適當治療,也可以妊娠。但在妊娠后,應堅持高蛋白飲食和充分休息,加強孕期監護。
糖尿病:
一般情況下,糖尿病人不宜妊娠。但如屬于輕型,不用胰島素就可以控制住尿糖,體質也好,可以在正確治療控制好尿糖和血糖的情況下受孕。孕后要加強產前檢查和自我保健,飲食控制更應嚴格些,并要取得醫生的指導。
心臟病:
所有的心臟病人必須經醫生同意后,方可妊娠。有些心臟病人還需要應用一些藥物,甚至必須在醫院住院接受治療和監督,不可大意,整個孕期應取得醫生的指導。
膀胱炎、腎盂腎炎:
這兩種是婦女常見病,必須經過徹底治療,待治愈之后才能妊娠。
陰道炎:
霉菌性陰道炎會使胎兒在分娩過程中感染上霉菌。因此,患有霉菌性陰道炎的婦女,應在治愈之后再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