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動指胎兒在子宮內的活動。一般在懷孕4個月開始孕婦自己能感到胎動,在妊娠7個月以后到9個月達高峰,一晝夜可達130次。在整個妊娠期間,除了醫務人員對孕婦進行系統的產前檢查外,還要讓孕婦進行自我監護,可使孕婦了解自己胎兒的安危情況,及時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正常情況下自妊娠7個月開始(孕28周),每日早晨、中午、晚上在左側臥位的情況下,各測一小時胎動,然后把測得的3次胎動數相加,再乘以4,就是12小時的胎動數。一般正常時每小時胎動在3次以上。12小時胎動在30次以上表明胎兒情況良好,少于20次意味著胎兒有宮內缺氧,10次以下說明胎兒有危險,預后不良,孕婦在自我監護時,一但發現胎動次數低于正常,應立即到醫院檢查以明確原因,及時挽救胎兒。
有胎動表明胎兒情況良好,當胎盤功能減退,胎兒慢性缺氧時,胎動減少到停止。胎動減少可持續幾天至一周,如不及時處理可造成胎兒死亡。因此胎動減少是胎兒宮內缺氧的表現。但在急性缺氧時的初期,胎動可出現過頻也要重視。使用鎮靜劑,安眠藥可使胎動減少,故數胎動時避免服用這些藥物。為了了解您胎兒的情況,請您按時測胎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