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記得在剛開始戀愛的時候,我有過猶豫和彷徨。他當時的一句話給了我極大的動力:“我在往結婚的方面努力,你也要自己努力一下。”可是當我開始努力的時候,他卻反悔了。
這段愛情讓我變乖了
我和yoyo是2008年5月在網上認識的,雖然別人都說網上認識的人不靠譜,可我們還是戀愛了。
我是個生活條件相對優越的孩子,住的是市中心三室二廳的房子,養著一條大金毛狗,平時喜歡惠顧一些奢侈品商店,最愛的服裝品牌I.T。每一季喜歡的新款都不會放過。以前我也談過幾次戀愛,跟人約會都是上西餐館,從來也不會為約會開支擔憂,每個周末和一群朋友在Babyface或Zapata’s 都包下固定的卡座……可是跟yoyo在一起后,我徹底改變了。
yoyo個子不高,1.70米都不到,并不是女孩心目中白馬王子的高度。他家住在桃浦,在這之前對我而言是無法想象的遙遠。跟他出去約會,我們從來不上很好的餐館,吃得最多的是麻辣燙。他不喜歡我去泡酒吧,我便開始頻頻回絕朋友們的邀請,每個周末只是讓他來我家打WII的游戲。我媽注意到我周末不再往外跑的變化,將這一切歸功于yoyo。yoyo確實跟我之前的男友都不一樣,他陪我去買電腦時會跟賣家壓價,還要很多贈品;在我生病時,他會用自己的醫保卡給我看病。我覺得他是個會過日子的實在男人,便決心這一次將愛情修成正果。
自從跟他在一起后,我破天荒地開始省吃儉用,再也沒有買過一件I.T。的衣服,平時都吃街邊小吃,樣樣東西都去蹭免費的sample。可我會一個人去逛男士專賣店,讓身材跟yoyo差不多的男店員幫忙試穿,那些Nike、Jack Jones的衣服我眼睛也不眨就買下來,當作禮物給他驚喜。大半年下來,我自己的儲蓄戶頭里竟也存下了3萬多元,這都是在認識yoyo之后才存起來的,我再也沒有亂花錢,我在以結婚的目標為兩個人存錢。
他盜我賬戶偷看記錄
去年11月的時候,yoyo突然對我發脾氣,說我在網上跟一個臺灣人有染。直到那時,我才知道他盜了我的網絡賬戶,一直在暗中查看我跟別人的郵件記錄。而其實,那個人只是我們的一個供應商,有些接觸在所難免,我們在網絡里的對話也都只是朋友間開玩笑,不是yoyo想象的那般。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我從來都沒有做過對不起yoyo的事。
打那以后,yoyo經常借臺灣人的事跟我不開心或者吵架,每一次大家在氣頭上都會說一些難聽的話,事后都知道這樣很傷感情,可吵架一次比一次嚴重。其實我很想好好地跟他解釋,好好地一起相處,但每一次都弄砸。
他翻臉比翻書快
去年12月,yoyo就突然就跟我提分手,讓我措手不及。他一開始說我們彼此性格不合,后來又舊事重提,指責我“外面有人”。我覺得很冤枉也很委屈,事實是我并沒有“外面有人”,而且性格不合應該是相處兩三月就會發現的,怎么可以在經歷大半年后大家有了談婚論嫁的打算時再提出來?
之后他又說公司裁員,說以后沒有收入恐怕養不起我。我打電話去他公司確認,后來才知道,原來他聯合了公司的人事一起對我展開這場騙局。
去年年底我們公司的班車出了重大交通事故,半輛車都撞沒了。我打電話給yoyo,他的第一反應竟是“死人了嗎?”他根本連我是否安恙都不關心。 12月25日,我訂了圣誕節的話劇票,提早很多天預先告訴他,可是到了當天,他依然為了跟老板應酬而爽了我的約。在他心里,工作比我重要得多。我們去金店看戒指時,他拿起戒指就往食指上試戴,一點也不考慮我的感受,甚至連騙都懶得騙我。
我開了假的懷孕證明
去年12月正逢我一個好友結婚,本來我們是一起出席婚禮的,可是他卻說什么都不肯去。我氣頭上用激將法:“你不去,我就叫臺灣人去。”這句話后來也成為我們爭吵的導火線。結果,我是一個人赴宴的。在跟新人合影的照片上只有我一人,可他就是不相信。后來他翻看我的手機,在電話本中發現了那個臺灣人的號碼,事情又一觸即發,他死死認定我和那個人還有聯系。
我實在沒有辦法,想到他之前也用種種手段騙過我,我也將計就計。我扯下臉來問懷孕的同事借用尿液,去醫院開了假的懷孕證明,想用這“最后的王牌 ”來挽回這段我用情至深的感情。可是結果出乎我所料,當我告訴他時,他的回應只是一句:“不管是不是我的,再也別跟我聯系。”我真的心寒到極點。如果我真的懷孕了,難道得到的也是他的這副冷臉冷語嗎?
事后我到他家小區門口堵到了他媽。我哭訴著希望他家人能幫忙留住他,可是他媽只是告訴我:家里炒股虧損了30多萬元,現在家里確實沒錢,之前的種種都是yoyo為了跟我分手而編造出來的,而我開假證明反而會加深他與我分開的決心。他媽顯然很要面子,不希望我在小區門口丟人現眼。
其實我要求的并不多
我知道事已至此,再去勉強糾纏已經沒有什么用。我已經處理了WII,本來訂好的情人節話劇票也只能再賣掉。他一直在騙我,太欺負人了,我實在心有不甘。我跟他的同事和好友都核實過,根本沒有第三者,他為何這般堅決要分手?
為了跟他結婚買房,我之前還專門去咨詢和計算過貸款情況,我不要求住很好的房子,只要兩個人有個小窩就滿足了。我的稅后收入在4000元左右,他在5500元左右,根據兩個人的情況,完全可以供房貸。我愿意跟他一起分擔,只要兩個人廝守平淡地過日子。比如貸款70萬元的房子,貸25年是每月還 3000多元;貸100萬則每月還5000多元。我甚至都想好了,房子的首付我來想辦法,大不了自己先不買車。房子也可以寫聯名的,至少讓他的權益在法律上有所保障……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兩個人的未來在努力,可他卻不能理解,還一天一個理由指責這段感情全是我的錯。就在前幾天,他甚至開始說我有先天性毛病,所以才要分手。
我曾經記得在剛開始戀愛的時候,我有過猶豫和彷徨,他當時的一句話給了我極大的動力:“我在往結婚的方面努力,你也要自己努力一下。”可是當我開始努力的時候,他卻反悔了。我不曾做錯過什么,這對我太不公平了。他也許自始至終都不曾理解我為了跟他在一起而付出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