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早上,在上海上演了轟動全國的瘋狂一幕:28歲的楊佳持刀捅傷大門保安后,闖入上海市閘北區政法大樓多個樓層瘋狂襲警,致6名民警不幸犧牲,另有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傷。人們在驚嘆犯罪嫌疑人瘋狂的同時,對其心理不禁要探究,為什么他要瘋狂殺人?他心中有怎樣的仇恨?年紀輕輕為什么要走極端?……
極端心理引發的暴力犯罪
“從各方面的報道來看,這是一個典型的極端心理引發的暴力犯罪案例”,廣東省精神衛生研究所副所長許明智介紹說,看看近年來各地的新聞,暴力犯罪不斷發生,而且有不少性質嚴重的惡性案件,遠的有馬加爵殺人案,近的有女大學生雇兇殺情人分尸案,都是青少年所為,而本案的主犯楊佳的極端心理的形成,也跟他的青少年時期的經歷有關。許明智副所長分析,除了病理性精神問題外,通常青少年暴力犯罪成因都是復雜的,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首先,青少年時期正處于人生從幼稚走向成熟的“心理斷奶期”,無論做事還是想問題,都較容易沖動。青少年犯罪一般沒有事前的充分考慮和醞釀過程,沒有預謀,往往只要受到某種刺激,一時沖動,就可能立即萌生惡念,突然犯罪,不計后果。
其次,逆反和愛逞強的心理也往往是造成悲劇的一個因素。青少年雖不完全成熟,但同樣渴望人格上的獨立和自立,能夠獲得平等的權利和尊重,不愿被過度束縛,這種心理隨年齡的增長有時會越來越強烈,當他們受到不良行為誘導后,一旦被激怒,輕則反感對抗,重則予以報復。并且由于年輕人逞強好勝,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過程中,常常帶有很大程度的瘋狂性。
越沉默爆發力越強
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楊佳的父親楊明回憶說,兒子從小性格孤僻,不喜歡與人交談,惟一的愛好是看書。父母離異后,父子倆會偶有短暫的交談,但內向的兒子很少跟他說心里話。
許明智副所長介紹說,暴力犯罪主體常存在性格孤僻、情緒易變等人格特征或缺陷,這些問題是導致他們違法犯罪的重要心理原因;犯罪主體的生理特點、家庭環境等因素也與其犯罪行為有著密切的關系。往往一遇到小事就表現出憤怒的人攻擊性未必強,因為他們內心的憤怒能得到及時宣泄;而那些暫時保持沉默的人,可能因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矛盾而產生的憤怒疊加埋藏于心,難以排遣,一旦爆發,將具有很強的殺傷力。
家庭是基礎因素
犯罪嫌疑人楊佳在讀初中時父母離異,從此和母親生活。許明智副所長表示,家庭環境在孩子成長中具有重要的基礎性影響,“在少管所進行心理工作中,我常會明顯感覺到不少孩子缺乏家的溫暖。”
據調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狀況普遍偏差,且多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離異,有的教育不當,管理不善。家庭環境和家長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對青少年的心理、品德、愛好和思想的影響至關重要。專家提醒,父母離異,一定要及時和孩子溝通,觀察他們的日常心理和行為變化,不要欺騙孩子,或對孩子隱瞞事實,孩子雖小但他們內心敏感而且脆弱,對大人的行為都會看在眼里記在心中的。必要時,父母和孩子一起去找心理專家幫助。
目標泛化引起更大關注
許明智副所長介紹,此次上海“7·1”暴力襲警案,有一個明顯特征,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動機往往起源于私憤,但其報復目標并不僅限于“利益直接相關人”,而出現報復目標泛化的趨勢,進行“無差別傷害”,將私憤放大到對某個部門和單位的仇恨。這有可能是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報復對象太強,或不容易把握,所以通過對報復對象周邊或類似的人進行傷害,從而引起更大關注,從而達到刺激報復對象,對其造成沉重打擊的目的。
另外,許明智副所長提醒,現如今的電子游戲、電影電視、小說等其中的暴力內容,對青少年犯罪也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青少年犯罪的動機往往是出于好勝獵奇,對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爭強好勝。許明智副所長介紹說,在他接觸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的人是簡單地模仿電影電子游戲中的某個鏡頭和情節,有的人則是模仿小說或現實社會新近發生的犯罪事件。
■專家支招
該如何撲滅心中的那團“火”
天氣對人的心理具有一定的影響,冬天陰冷,人容易憂傷抑郁,而夏天溫度過高會引起不同程度的煩躁、焦慮等不良情緒,這是典型的“心理中暑”。專家表示,如果遇到困難問題,很容易刺激人做出過度行為,該如何給心理降溫,不妨試試以下幾點:
1.多與外界交流:心理學研究表明,每個人都有同他人交流的欲望和需要。有些人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心事,不愿意把心里的苦惱、委屈和悲傷說出來,這樣不僅無助于問題的解決,而且會加重自己的煩躁,久而久之還可能產生心理障礙。正確的做法是找一位知心朋友交流、談心,也可以上網找一位網友聊天,或者寫日記。如果擔心隱私被人發現,把內心煩惱發到網絡論壇,同時還能看到更多人的反饋,以起到逐漸消除煩躁的效果。
2.目標轉移:如果你因為某件事或某個人而感覺心情煩躁,注意力無法集中,就不要強迫自己做事。這時不妨看電視、聽音樂,或找些事情做,以轉移對煩惱的過度注意。
3.心理暗示:人們常說的“阿Q精神勝利法”,從心理學角度看實際上就是一種積極的心理暗示,應該說這種方法在特定時期和場合是很有實際效果的。
暗示是一種心理現象,有積極暗示和消極暗示之分。心情不佳時,如果對自己采取消極暗示,只會“雪上加霜”,更煩躁;這時應該對自己采取積極暗示,告誡自己這是正常現象,烏云終會散盡,同時多回想一些以前經歷過的美好情景和值得自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