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期待:林老師,你能幫忙解釋一下.為什么我從小到現在老愛咬自己的嘴角.有時候咬的嘴角都有些爛了.但依然不想停下來,而且有時走路時,喜歡把路分為一段一段的.可能依路的分隔線為一段,也可能依電線桿把路分段,反正只要是能把路分為若干段我就會拿來分.每一步只能走一段.自己對自己的一種限制.不知道為什么我有這種想法.不知道別人有沒有這樣的毛病.先謝謝您!
心理咨詢師 林松:
咬東西是一種焦慮、缺乏安全感的表現,如果從小的時候就如此,一般由孩子與父母依戀互動引起。人們在嬰幼兒期會通過吸允、咬東西得到心理與生理的滿足。比如人造奶嘴就是孩子的安慰劑,當孩子哭鬧,媽媽又不在身邊時,口腔的滿足起到化解焦慮,獲得安全感的效果。除了與依戀有關的分離焦慮外,特殊的驚嚇經歷或心理挫折也會產生類似的情況。
強迫自己去想一些事情或做一些行為,是潛意識希望解決問題并試圖緩沖壓力的轉移方式。如此內心的痛苦被暫時隔離了(或壓抑了),但是一種思維模式卻固定了下來。根據你的情況分析,路與前途、未來、成長有關,而限制是一種對自我的保護,潛意識通過數電線桿,走步分段以尋求安全感。因為這種行為不被意識理解,而產生潛意識與意識層面的心理對峙、沖突。
如果問別人有沒有這種毛病,臨床心理有一個標簽,叫強迫思維、強迫行為,但是希望你不要貼上。通過調節可以轉化---你會知道它從來就不屬于你。因為問題潛伏在無意識區域,通過一般性咨詢不易解決,比較恰當的方式是,通過專業的心理治療撫平心理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