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癌癥患者能補,要補得及時、補得合情合理。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從腫瘤(我們指的是惡性腫瘤)對人體營養狀態的影響說起。在整個病程中,癌細胞——人體內的惡性細胞,由于其不斷生長繁殖的需要,必須大量地無限制地吸取人體內的營養物質,“搶奪”人體正常細胞生長所需要的營養。這時人體的正常細胞就會處于營養不良狀態,致使機體免疫功能下降,使機體內能抑制或消滅腫瘤細胞的免疫細胞,如巨噬細胞、自然殺傷細胞(NK細胞)等的“抗敵”能力下降,這也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虛”。在這種“虛”的情況下,癌細胞卻能照樣“搶奪”正常細胞所需要的營養,達到其無限制生長的目的。
所以我們必須支援正常細胞的營養,把機體內的免疫細胞“武裝”起來,才能更好地消滅或抑制癌細胞的“胡作非為”。同時也可在“外援”的情況下(應用抗癌藥物),聯合作戰,共同消滅癌細胞,達到康復的目的。所以說,癌癥患者不但能補,而且要補得及時,補得合情合理。
至于說在補的同時,腫瘤細胞是否也會迅速生長。根據我們對大數量患者的臨床觀察表明,在進補的同時腫瘤明顯的暴發性生長的情況是極其罕見的。
(二)“清毒”不單指“清熱解毒”
有些人認為,患上腫瘤就要想辦法“清毒”。所謂“清毒”,就是消滅腫瘤的手段或方法。從現代醫學觀點看,手術、放療、化療、生物治療等均屬“清毒”的范疇。從中醫觀點看,所謂“清毒”并不是單純指“清熱解毒”,而應該包括活血化瘀、軟堅散結、化痰祛濕、以毒攻毒等范疇。通常人們所說“清毒”,類似中醫所說的“攻”、“祛邪”。認為患上腫瘤就要“清毒”的觀點,是不夠全面的。應該根據腫瘤患者病程的不同階段,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根據我們的臨床體會,在病程的早期,病人體質尚佳,治療以“攻”、“祛邪”為主;在病程的中期,病人體質稍差,治療以“攻”“補”兼施;在病程的晚期,病人體質差,治療以“補”為主,以“攻”為輔。只有這樣,患者才能最大限度地保存機體的免疫功能和抗癌能力,也可最大限度地消滅腫瘤。使患者能保持良好的生存質量、延長生存期、直至消滅腫瘤細胞而達到痊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