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病的預防非常重要。預防癲癇不僅涉及醫學領域,而且與全社會有關。預防癲癇應著眼于三個層次:一是著眼于病因,預防癲癇的發生;二是對已有發作者,防止癲癇癥狀的出現;三是減少癲癇對患者軀體、心理和社會的不良影響。
(1)預防癲癇的發生
即針對癲癇的病因進行根治和預防。遺傳因素使某些兒童具有驚厥易感性,在各種環境因素的促發下產生癲癇發作。對此,要特別強調遺傳咨詢的重要性,應詳細地進行家系調查,了解患者雙親、同胞和近親中是否有癲癇發作及其發作特點,是否有高熱驚厥病史,對其問胞、后代和其他親屬可能的發病率進行粗略估計,并注意結婚生育問題,避免癲癇患兒的出生,提高人口素質。對能引起智力低下和癲癇的一些嚴重遺傳性疾病,應進行產前診斷或新生兒期過篩檢查,以決定終止妊娠或早期進行治療。
對于繼發性癲癇應預防其明確的特殊病因,產前注意母體健康,減少感染、營養缺乏及各系統疾病,使胎兒少受不良影響。防止分娩意外,新生兒產傷是癲癇發病的重要原因之一,避免產傷對預防癲癇有重要意義。如果能夠定期給孕婦作檢查,實行新法接生,及時處理難產,就可以避免或減少新生兒產傷。對于嬰幼兒期的高熱涼厥要給予足夠重視,盡量避免驚厥發作,發作時應立即用藥控制。對小兒中樞神經系統各種疾病要積極預防,及時治療,減少后遺癥。做好孕婦的保健工作,重視養胎、護胎對于預防癲癇有重大意義,因為有些癲癇在小兒出生后不久發病,很多是由于婦女在妊娠期間不注意精神調養、不加強膳食營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所以古人有癲癇發生于“胎中”之說。因此,要注意養胎、護胎,這樣不僅可以使母親身體健康,也可以使胎兒發育完好,以免由于先天不足導致出生后成為易發癲癇的小兒。
(2)防止癲癇癥狀的出現
主要是指避免癲癇的誘發因素和對癲癇病患兒進行綜合性治療,以控制癲癇的發作。統計資料表明,患者在第一次癲癇發作后,復發率為27%~82%,在單次發作后似乎大部分患者會復發,因此,防止癲癇癥狀的重現就顯得尤為重要。為此,應給患者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使患者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避免情緒激動、精神緊張、過度勞累、飲食不節和特殊的理化刺激等。
對癲癇患者要抓緊時機做出診斷,確定臨床類型,及早治療。治療越早,腦損傷越小,復發越少,預后越好。要正確合理用藥,及時調整劑量,注意個體治療,療程要長,停藥過程要慢,且應堅持規律服藥,必要時對所用藥物進行療效評估和血藥濃度監測。切忌亂投藥物,不規范用藥。去除或減輕引起癲癇的原發病,如顱內占位性疾病、代謝異常、感染等,對反復發作的病例也有重要意義。
(3)減少癲癇的后遺癥
癲癇是一種慢性疾病,可遷延數年、甚至數十年之久,因而可對患者身體、精神、婚姻以及社會經濟地位等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尤其是很多復雜的社會問題,如根深蒂固的社會偏見和公眾的歧視態度,患者在家庭關系、學校教育和就業等方面的不幸和挫折,文體活動方面的限制等,不但可使患者產生恥辱和悲觀心理,嚴重影響患者的身心發育,而且會困擾患者的家庭、教師、醫生和護士,甚至社會本身。這種由癲癇引起的后遺社會問題是關系到人們能否戰勝癲癇的關鍵所在,而人們對這一問題的認識、研究和解決卻遠不及對癲癇本身的診斷和治療,這不能說不是癲癇研究中的一大遺憾。所以有不少學者特別強調,癲癇社會后遺癥的預防和對該病本身的預防同等重要,癲癇的后遺癥即是患者機體的,又是整個社會的,這就要求社會各界對癲癇患者給予理解和支持,盡量減少癲癇的社會后遺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