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膳具有保健養生、治病防病等多方面的作用,在應用時應遵循一定的原則。藥物是祛病救疾的,見效快,重在治病;藥膳多用以養身防病,見效慢,重在養與防。藥膳在保健、養生、康復中有很重要的地位,但藥膳不能代替藥物療法。各有所長,各有不足,應視具體人與病情而選定合適之法,不可濫用。
1.因證用膳:中醫講辨證施治,藥膳的應用也應在辨證的基礎上選料配伍,如血虛的病人多選用補血的食物大棗、花生,陰虛的病人多使用枸杞子、百合、麥冬等。只有因證用料,才能發揮藥膳的保健作用。
2.因時而異:中醫認為,人與日月相應,人的臟腑氣血的運行,和自然界的氣候變化密切相關。“用寒遠寒,用熱遠熱”,意思是說在采用性質寒涼的藥物時,應避開寒冷的冬天,而采用性質溫熱的藥物時,應避開炎熱的夏天。這一觀點同樣適用于藥膳。
3.因人用膳:人的體質年齡不同,用藥膳時也應有所差異,小兒體質嬌嫩,選擇原料不宜大寒大熱,老人多肝腎不足,用藥不宜溫燥,孕婦恐動胎氣,不宜用活血滑利之品。這都是在藥膳中應注意的。
4.因地而異:不同的地區,氣候條件、生活習慣有一定差異,人體生理活動和病理變化亦有不同,有的地處潮濕,飲食多溫燥辛辣,有的地處寒冷,飲食多熱而滋膩,而南方的廣東飲食則多清涼甘淡,在應用藥膳選料時也是同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