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治療青春痘,就診服藥后卻出現腎損傷,小伙子為此將醫院告上法院。近日,玄武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去年2月底,為治療青春痘,小李去了南京一家醫院。醫生開了一種名為“DDS”的藥品,讓他回家服用。連續吃藥35天后,小李突然出現了皮膚過敏和發熱的癥狀。
醫院診斷認為,他的病情是急性腎損傷,懷疑是服用對腎有損害的藥物所致。據小李稱,一位醫生對他說,“DDS”對腎有損害,即使是從醫多年的醫生也不敢輕易給病人開這個藥。小李多次找到醫院討要說法無果后,將醫院告上了法院,要求醫院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和今后發生的后續治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