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年從未有過一次真正的性生活,丈夫逢人就說她是會“咬人”的妖怪。他還告訴法官,妻子從新婚那天起陰道便長了牙。
我今年22歲,面容姣好,身體健康。一年前,經人介紹,我與大我3歲的喜貴一見鐘情。喜貴長得高大威武,身體健壯。我們交往不到10天,就在雙方父母的同意下辦了結婚手續。在陣陣爆竹聲中,我成了新娘。
人們都說,洞房花燭夜是人生最幸福的時刻。然而,在新婚之夜,我與喜貴演繹的惟有尷尬、遺憾和不盡的怨言。
桌上的紅燭光在輕輕地跳動,春風初度是圣潔而又神秘的。喜貴把燈滅了,連幾句老套的山盟海誓、甜言蜜語的話都沒有說,就寬衣解帶上床。望著他那副猴急的樣子,我心里暗暗發笑。我躺在婚床上,靜靜地等待。不料,等到的卻是他一點也不行。每一次,我都明顯地感到了它,但很快它又消失了。
我嚶嚶地哭起來,他也羞愧得恨不得一頭撞死。新婚夜就這樣度過了……
漸漸地,紅潤從我的臉上消失了,喜貴也像一只斗敗的公雞,整天無精打采,心事重重。我一直以為是他剛開始時沒有經驗,過段時間會行的……又過了一段時間,他還是不行。我叫他上醫院看看大夫,喜貴卻說他沒有問題,是我有毛病。你一句,我一句,不久,我倆便爆發了“戰爭”。
隨著“戰爭”不斷升級,開始是眼見不順一聲吼,后來是乒乒乓乓的碗碟交響曲,最后發展到該出手時就出手,好日子變得度日如年。最讓人傷心的是,他逢人便說我是妖怪,讓全村人都用異樣的眼光望著我。我斗不過他,只好隔三差五回娘家求援,娘家多次派人到婆家來交涉。
打鬧、交涉都無效。最后,我選擇起訴離婚。我來到法院,遞交了離婚訴狀,向法官哭訴自己婚姻的不幸。
立案后,法官依法傳喚喜貴。喜貴也滿腹委屈似的向法官申述:“她是妖怪!這一年來,我實在受不了她,這樣的老婆有還不如沒有。”妖怪?都21世紀了還有妖怪!法官聽后如墜云霧。由于我們都未申請不公開審理,當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旁聽席被雙方親朋好友擠得滿滿的。
法官問我:“你的離婚原因是什么?為何說無法與被告共同生活?”
我說:“這種事我羞于說出口,你讓他說,一年來他是怎么說我是妖怪的,如今全村人都在議論此事!”
法官問喜貴:“‘妖怪’是怎么回事?”
喜貴說:“每次與她過夫妻生活,她表面上裝得對我很好,可一進入實質性階段,她不但不配合,還反過來‘咬’我,‘咬’得我好痛。她‘那里’有牙齒,我現在碰都不敢碰她了。”
聞聽此言,旁聽人員全都忍俊不禁,嚴肅的法庭上響起了一片笑聲。
“你們有沒有進行婚前檢查?”法官詢問我們。我倆都說沒有,手續是托人辦理的。
究竟誰對誰錯呢?法官宣布延期審理,雙方進行醫學鑒定。第二次開庭,法官宣讀了醫院的診斷證明——我的生殖器官一切正常,而喜貴則患有包莖。
包莖?喜貴和我都是第一次聽說。但他似乎已從自己痛苦的經歷中明白了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原來是你自己造成的,還怪沛雯,真是沒用的東西!”喜貴的父親也搖頭嘆息。
雖然“沉冤昭雪”了,但我仍感到十分委屈,當庭淚流滿面。一年來接連不斷的家庭戰事,令我心灰意冷,去意已決,喜貴只好顫抖著雙手,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醫生點評:包皮口狹小或包皮與陰莖頭粘連,使包皮不能上翻露出陰莖頭,稱為包莖。包皮覆蓋陰莖頭,但能上翻露出尿道口及陰莖頭,則稱為包皮過長。小兒初生時,包皮與陰莖頭之間有粘連,以至包皮不能上翻,這是正常現象。但在出生后3~4年內,隨著陰莖的發育,包皮能上翻,外露出陰莖頭。
包皮過長如能經常洗滌,保持局部清潔,可不影響健康,但包莖則須做包皮環切術。因為包皮過長而包皮口較緊時,如將包皮勉強上翻,會引起疼痛,這也是喜貴為何會感到沛雯在“咬”他的原因。有時包皮雖能勉強上翻露出陰莖頭,但若不及時復位,則可發生水腫,以至包皮緊勒在冠狀溝不能翻下,造成嵌頓性包莖。嵌頓性包莖可產生劇烈疼痛,如不及時處理,包皮和陰莖頭可發生潰爛,甚至導致陰莖廣泛壞死,須盡早手法復位。若不能手法復位,則須緊急做包皮背切術復位。
對于包莖,應盡早做包皮環切術。其實,包皮環切術和包皮背切術在泌尿外科均是小手術。因包莖而離婚,聽起來近乎天方夜譚,然而,它卻實實在在地在我們身邊發生了。最近一段時間,因婚前檢查走過場,婚后發生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礙而走上法庭要求離婚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這不禁讓人思緒萬千:生育和性生活在婚姻關系中占有極其重要的位置,它使人陶醉、歡樂和溫馨。然而,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享受到其中的歡樂,究其原因,有很多就是由于未做婚檢造成的。即將結婚的青年男女,當你們正積極選購嫁妝、置備家具、構筑未來的愛巢時,如能用一點點時間去做婚檢,許多悲劇或許就可以避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