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借“保護”女網(wǎng)友,重慶人田某將其帶到自己的摩托車維修店。而后,他將女網(wǎng)友關了4天,強奸5次。昨天,他被晉江市法院以強奸罪判刑4年6個月。而幫助他的侄子和小老鄉(xiāng),雖未成年,也同樣被判刑。今年3月20日晚,田某通過QQ,認識并邀請廣西少女阿梅(化名)去溜冰。
事后,阿梅要求送她回家。田某留她吃夜宵,還承諾開車送她回去。喝到深夜,田某卻又推說,自己喝多了,沒辦法送她。其他人也借口有急事無法代勞。阿梅決定自行回家,但田某等人跳出反對,說不放心。
最后,在田某的軟磨硬泡之下,阿梅只得暫住田某租房,與田某及其朋友“胖子”聊天。 田某供認,當晚,他一直盤算著如何才能與阿梅發(fā)生關系。湊巧,到了凌晨5點多,“胖子”的一個朋友回來,欲行不軌。田某趁機“保護”阿梅回到自己的摩托車維修店。這時,他將兩個侄子叫出去,并用四川話讓17歲大侄子莫某將房門反鎖。
隨后,田某色相畢露,而阿梅想逃卻被莫某攔住,慘遭強奸。早飯時,阿梅提出要回家,但沒走出幾步就被田某拉了回來。為防止阿梅離開,他特地交代16歲老鄉(xiāng)楊某看管,但沒有告知強奸一事。
這樣,21日到24日,田某每晚都要與阿梅發(fā)生性關系。直到3月27日晚,阿梅才趁田某等人喝酒時逃跑,并于次日帶著警察將三人抓獲。
法院認為,田某以暴力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被害人發(fā)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莫某明知田某欲行奸淫而予以幫助,其行為應以強奸罪的共犯論處,判刑9個月。楊某在田某的授意下,以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判刑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