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是康復的基本途徑。在一切訓練活動中都應堅持五個原則:
一、堅持全面發展,補償缺陷的原則
以智障兒童得到康復,回歸社會主流,成為自食其力的人為目的,要求我們不僅在大腦缺陷方面進行補償訓練:還要在身心、智能方面進行開發訓練;也要在品格、修養方面進行養成訓練:更要在生活自理,職前教育方面進行培訓練。使其獲得全面發展。
二、堅持系統性,漸進性原則
通過訓練,提高智障兒童的感受能力,身心協調動作的能力,增加對大腦刺激的頻率和大腦本身的分析、綜合調節鍛煉活動的,以促進大腦機能的補償。因此對智障兒童訓練,必須堅持系統性、漸進性原則,才能達到補償的作用。
三、持因人實施原則
康復訓練的實質是大腦缺陷補償活動。每位智障兒童大腦損傷的部位及各種主客觀條件不同,因此對不同的智障兒童還必須有針對性,量力性訓練,堅持因人施訓的原則。
四、堅持強化性原則
智障患者康復的五原則 圖
康復訓練可以改善智障兒童的高級神經活動過程。大腦皮層有興奮消退快、保護性抑制、定向反射弱的特點。因此要堅持強化性原則,以擴大興奮點,建立新的神經通路。
五、注意游戲性、趣味性的原則
訓練在游戲中,激發智障兒童積極性,主動性。使受訓兒童參與其中,樂在其中。智力落后兒童感知覺的訓練感知覺是我們進入知識寶庫的第一道"大門" ,是一切知識的來源. 它們雖然是簡單的認識過程, 只反應事物的表面特性和外部聯系, 但對于我們了解外部世界十分重要。感覺、知覺都是在事物直接影響下, 腦對事物的反映。前者是對個別屬性的反映, 后者是對整體屬性的綜合反映, 它們既有區別, 又有聯系, 在日常生活中很難將它們分開。
人的大腦之所以能產生感知覺, 是因為有一個個分析器在"工作"。感受器、傳入神經,大腦皮層相應區域三部分組成的"分析器"是正常的,協同的活動是我們感知世界的基礎,理所當然的,智力落后兒童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