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 月下旬,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了計生法修正案的草案,草案當中就有 " 禁止代孕 " 的條款,不過最后的表決稿則刪除了相關條款。有報道稱,多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對于代孕不應一棒子打死," 禁止代孕 " 可改為 " 規范代孕 "。而國家衛計委在回應時表示,代孕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見,進行認真論證。
代孕主要分為基因型和妊娠型二種,前者指將需求方的精子送入代孕媽媽的體內,在體內進行受精,代孕媽媽與孩子存在生理遺傳關系。后者指將已經受精的受精卵植入代孕媽媽的體內,二者之間不存在生理遺傳關系。基于我國國情全面開放代孕會導致較大倫理問題,代孕應該部分合法化,即開放妊娠型代孕。首先,代孕本身的需求具有合理性。第一,作為一種主流的社會價值取向和生物本能,撫育擁有自己親源關系的后代是一種合理且正當的需求。而當這種需求與無法生育下一代的現實矛盾時,代孕成了這些家庭的唯一途徑。第二,代孕雙方是平等的,代孕媽媽在選擇代孕之時就已經了解了流程,做出了自己的選擇。第三,據調查,只有18%的大眾較為了解代孕,大部分大眾對代孕的反對只是出于偏見和不了解,代孕并沒有對他們造成危害。因此,代孕是合理的。
其次,代孕合法化具有必要性。在我國,代孕已經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灰色產業鏈,一些非法中介機構可以全程包辦代孕過程。而因為與中介機構所簽合同不具有法律效應,代孕媽媽的權益得不到任何保障。同時,代孕需求方的自身利益也無法得到有效保障。而代孕合法化有利于通過法律的規范性和強制性規范代孕產業,打擊非法代孕,加強監督,從而保障各方利益,為代孕糾紛提供法律依據,推動我國代孕產業良性發展。
代懷孕機構現狀:民不告與官不究
2016年11月,中國青年網曾披露卵子交易黑市,在那篇報道中,廣東省衛計委稱自己屬于政府職能部門,沒有執法的權力,目前只能對醫療機構進行整治,進行行政上的監管和處罰。
精因寶貝生殖中心,被業界稱為是“中國基因助孕的開創者”,涉足代孕產業11年,于2012年率先開展基因篩查,是中國首家引入基因助孕概念的正規代懷孕機構,創辦人均為專業醫學出身。“國外十幾個國家已經開展合法代孕,代孕不是對自然生殖過程的革命,而是幫助不育家庭獲得天倫之樂的途徑,如果以此為核心標準來行事,代孕的負面影響將大大減少,對人類的益處大大增加,這些年我們誠信經營,不欺瞞客戶,客戶和代孕媽媽對我們都很滿意,也就落得個民不告、官不究的狀態。”機構創辦人楊醫生告訴政知局:“中國的代孕需求很大,有的夫妻不能有自己的孩子也很可憐,希望代孕能合法化。”
在精因寶貝生殖中心,花費約60多萬元可得到保證成功的服務,如果沒能成功,損失由機構來承擔。
精因寶貝生殖中心的相關責任人給我們舉了幾個代孕成功的例子。63歲的吳先生是楊醫生的客戶之一,他早年離婚,有一個腦癱的兒子一起生活。58歲那年,腦癱的兒子終于離他而去,彷徨了幾年,由于個人思想比較傳統,還是希望有個孩子繼承家業,最后還是請正規代懷孕機構幫忙并選擇要一個男孩,最后獲得一個很好看的男孩,兩個眼睛大大的,老頭可開心了
36歲的小王和42歲的小李是一對同志,在一起8年了,已經公開出柜,這兩年,為了給年邁的父母一個交代,也使兩個人之間的感情更加穩固,找到精因代孕中心,并成功獲得雙胞胎
代孕放開的可行性
從正規的代懷孕機構來說,通過法律將正規的代懷孕機構進行限制,打擊其他非法中介機構,能為代孕提供有效保障。從風險層面來說,一旦合法化,我們將對代孕媽媽的年齡,代孕次數,健康狀況,身份透明度等等進行限制,這不僅有利于控制代孕時的風險,也有利于保護代孕需求方和代孕媽媽的利益。從社會倫理層面來說,將代孕限制在試管受精嬰兒可以避免代孕媽媽與孩子存在血緣關系,代孕前的合約簽訂也有利于理清孩子歸屬,減少道德壓力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婦產科張麗珠主任對媒體表示,一律禁止不太合適。但北京大學法學院郭自力教授認為,代孕違反了習慣法通常的做法,那就是不允許的。
代孕立法
立法機關也在考慮代孕立法問題。2017年12月公布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一條,明確“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時,因爭議太多后被刪除。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參加了該次會議。
“參會的專家十余人,有來自婚姻法、行政法、衛生法等方面的法律界專家,及醫療機構的專家。”楊立新對《財經》記者說。多數專家認為應采取原則上禁止代孕但適度靈活的法律政策,對確有需要的可適當放開做特例處理。少數醫學專家和婚姻法專家持反對態度,堅決不同意放開代孕。
楊立新持前者意見:嚴格界定代孕的概念,對確有需要的可適當放開做特例處理,并明確代孕行為的法律后果。可有條件在部分城市試點放開法律規定范圍內的代孕,應當由法律規定嚴格審批和監管程序。上海、北京、上海有望成為首批開放代孕合法化的城市。
代孕合法化的出臺,其實符合不孕不育和高齡失獨者等多方面的預期。在合法的情況下,有利于匹配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規范代孕行業的作用。
本網站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個別診斷、用藥和使用的根據。本網站致力于提供正確、完整的健康內容的真實性,我們不對其科學性、嚴肅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證。如其他媒體、網絡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須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本網站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個別診斷、用藥和使用的根據。本網站致力于提供正確、完整的健康資訊,但不保證信息的正確性和完整性,且不對因信息的不正確或遺漏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本站所提供的任何醫藥資訊,僅供參考,不能替代醫生和其他醫務人員的建議,如自行使用本網資料發生偏差,本站概不負責,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