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世上凡藥三分毒”,血糖升高拒服藥
飲食治療是糖尿病治療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單純飲食控制只能使一部分病情較輕的患者達到血糖滿意控制,對于大部分患者來說僅僅為藥物治療提供了一個基礎。因此對那些單純飲食控制不能達到治療目標的糖尿病患者,必須加用適當的藥物治療。但用藥后同樣不能放松飲食控制,可以說飲食、運動和藥物是有機統一的,從而構成了糖尿病治療的“三駕馬車”。一般來說,治療劑量的降糖藥副作用輕微,服用是安全的。再說,如果血糖不能滿意控制,“高血糖毒性”對身體所造成的傷害遠遠超過降糖藥的副作用,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誤區二:藥物價格高,降糖必定好
目前市場上口服降糖藥物種類較多,其價格不一,不少糖尿病患者的頭腦中似乎都有這樣一個“共識”:價格越貴的藥物降糖效果越明顯,進口藥一定比國產的好。其實,這種看法是片面的,藥物的價格不能作為選擇用藥的依據,應該根據每位患者自身不同的疾病狀態而定。
胰島素分泌不足與身體對胰島素抵抗是糖尿病發病的兩大環節,因此口服降糖藥主要解決的就是這兩個問題。由于每個患者之間存在著個體差異,因此,不同的患者需采用不同類型的降糖藥物。除要對藥物有一定的了解外,還要結合糖尿病的發病年齡、病程、身高、體重以及其他疾病的病史等因素綜合考慮,不能簡單地從價格上來選擇。否則不僅血糖控制得不理想,還有可能損害身體的其他器官。所以,您一定要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選擇降糖藥物。
誤區三:藥物頻繁換,隨意聯合用
不少患者認為,服用一種降糖藥物血糖控制不好,就再加用一種,兩種若仍不能達標,就三種甚至四種口服降糖藥物一起服用,以達到一個“累加效應”。這種想法也是不全面的,不弄清楚藥物的具體種類及相互作用,就盲目地增加口服藥,有可能不但達不到增加藥效的作用,反而會使藥物的“副作用”得到累加。
目前,臨床上主張的藥物聯合應用原則一般是:同一類藥的不同藥物之間避免同時應用;不同類型的藥物可以兩種或三種聯用;胰島素可與任何一種口服降糖藥物同用。不同類型藥物的降糖機制不同,合用可起到藥效互補的作用,從而通過不同途徑發揮更大的降糖作用。例如磺脲類藥物主要促進胰島素分泌,而雙胍類藥物促進組織對葡萄糖的利用、增加胰島素敏感性,如此“雙管齊下”,可以達到較好的降糖效果。常用的口服降糖藥物搭配有:磺脲類+雙胍類、磺脲類+α-糖苷酶抑制劑、磺脲類+噻唑烷二酮類、雙胍類+α-糖苷酶抑制劑、雙胍類+噻唑烷二酮類。
此外,大多口服降糖藥的降血糖作用不是立竿見影的,尤其α-糖苷酶抑制劑、噻唑烷二酮類和雙胍類藥物,往往需要幾天或幾周才能較好發揮作用,所以用藥后常常要觀察一段時間。頻繁換藥,難以達到藥物的最大降糖效果。對已得到較好控制的患者,降糖藥更不要任意改動,否則會造成血糖波動,甚至可能加速口服降糖藥的失效。
誤區四:“打了會成癮”,拒絕胰島素
眾所周知,胰島素是降血糖最好的武器。然而,不少糖尿病患者對胰島素存在諸多偏見,甚至認為胰島素注射后會成癮,拒絕胰島素,喪失了治療機會從而造成嚴重的并發癥。由于以前醫學界曾將2型糖尿病稱為“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因此許多患者認為2型糖尿病不應該注射胰島素。其實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除1型糖尿病外,2型糖尿病在下列情況需要應用胰島素:(1)經足量口服降糖藥治療后,血糖仍未滿意控制者;(2)合并急性并發癥;(3)合并嚴重的慢性并發癥;(4)合并有嚴重的疾病;(5)感染;(6)手術和應激;(7)妊娠等。以上這些情況使用胰島素多數是暫時性的,將急性狀態消除后仍可改用口服藥。而對那些本來對口服降糖藥失效的患者,使用胰島素一段時期后,一方面消除了高葡萄糖毒性;另一方面可以讓胰島β細胞得到休息和恢復,可能重新喚起胰島β細胞對口服降糖藥的反應性,這時可考慮改用口服降糖藥。當然,如果自身β細胞功能完全衰退,或者上述合并情況不能去除,就需要長期注射胰島素。
誤區五:血糖控制好,馬上藥停掉
糖尿病是一種慢性代謝性疾病,目前國內外醫學界對此病還沒有根治的方法,良好的血糖控制和維持,需要長期堅持綜合治療,包括飲食、運動和藥物。但許多患者往往看到自己的血糖達到正常后馬上就放松了飲食控制,甚至停藥。恢復血糖正常是醫生和患者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標,血糖達標后一般應維持原有的治療。如果疑有低血糖反應,可在醫生指導下適當減少服藥劑量。但對老年患者,或者合并有明顯的心、腦、肝、腎并發癥的患者,血糖水平不宜控制得太低。每位患者都應向專科醫師咨詢,制定一個切合實際的血糖控制目標。
誤區六:只要感覺好,醫生不必找
不少糖尿病患者在治療過程中,總是跟著感覺走,只要沒有明顯不適,就認為病情得到控制,不去看醫生,更不檢查血糖,這是很冒險的。大家知道,目前糖尿病診斷以及對病情的判斷,主要依據血糖水平,癥狀僅能作為參考指標。眾多研究已經證明,糖尿病所有并發癥發生、發展與血糖水平密切相關。因此每位患者必須堅持定期進行血糖檢測,包括空腹血糖、餐后2小時血糖。一般建議血糖較穩定者,每2~4周查一次空腹和餐后2小時血糖,但對于那些血糖波動較大或在治療調整后,應適當增加血糖檢測的次數。當然,如果患者自備有便攜式血糖儀,可做到每天的血糖的密切監測。此外,糖化血紅蛋白可反映過去2~3月的血糖整體水平,一般要求3~6月檢查一次,以便更加全面地掌握血糖控制水平。
最后需要提醒廣大患者,糖尿病是一類既可預防又可控制的疾病,重要的是采取科學合理的治療方法,貴在持之以恒。通過您和醫師的共同努力,相信您一定能享受與健康人同樣的生活,同樣的長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