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點好藥”、“有進口藥嗎?”、“您只管用最貴的藥!”……醫院里,每當醫生展開處方時,總會聽到患者或家屬這樣對醫生說。其實當醫生為你開出處方時,你最應該告訴醫生的是如下一些事情:
1、過敏史 如果你對某種藥品或某些物質曾經發生過敏現象或是異常反應,你就應該告訴醫生。因為藥品引起過敏反應,輕者會發癢起皮疹,嚴重者可以造成過敏性休克導致死亡。
2、患有其他疾病,尤其是肝腎疾病 肝臟和腎臟是人體兩個重要的代謝器官,一些藥品對肝腎功能影響較大,肝腎功能不良的人容易出現藥物不良反應。糖尿病患者在用藥時要避免使用含糖量高的藥物。將這些情況告訴醫生,醫生就會根據情況,調整你的藥量或服藥間隔,甚至更換藥品。
3、已經懷孕,打算懷孕,或是正處在哺乳期 臨床上不少藥物屬于“孕婦慎用”。美國從1982年起,要求所有上市的藥品提供懷孕用藥安全研究報告,根據孕婦用藥的安全性分為五級——A、B、C、D、X,安全性依次遞減,即A級最安全,X級為孕婦禁用。有些藥品會從母體分泌到乳汁,哺乳期間應該盡量避免使用。
4、正在服用其他藥品,或在過去兩周內曾經服用過其他藥品 為避免發生藥品之間的相互影響,有必要在醫生開出處方前,告訴醫生你目前用藥的情況,必要時可帶來給醫生看。目前市場上同藥不同名的情況比較普遍,你使用的兩種不同名稱的藥有可能含同一種成分。而重復用藥是很危險的,可能造成藥物中毒反應。
5、職業的特殊性 醫生的處方一般是針對普通患者的,而一些人的工作較為特殊,醫生有必要根據其職業的特殊性,更換用藥方案。最常見的是司機、高空施工人員不能使用有嗜睡作用的藥物,否則會出現危險。還有些情況比較少見,但也要注意,比如職業運動員使用治療感冒的藥物時要謹慎,避免誤用了違禁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