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治療乙肝尚存在許多不合理的用藥情況,大約20%~30%乙肝患者病情加重與不合理用藥有關。不少病人因為誤治、亂治以及“自治”導致病情加重。因此,乙肝用藥需要掌握“四項原則”:
講究安全性
治療乙肝用藥首先要強調安全性,乙肝患者病情易變化,療程漫長,單一用藥難以達到治療目的,現多采用聯合治療,用藥安全是首要的。多年以前曾經使用的多種肝炎用藥,后來被證實是不安全的,例如阿糖腺苷、膦甲酸等,都有可能引起腎功能損害。目前使用的干擾素、拉米夫定等,同樣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如果使用不當,選擇不當或擅自停藥都可能導致病情加重。
中藥也同樣存在著不安全因素。有些中草藥和中藥制劑被證實具有明顯的肝損作用,例如中草藥蒼耳子、貫眾、雷公藤、天花粉、肉豆蔻、薄荷、川楝子等;中成藥有小柴胡湯、復方青黛丸、消核片、克銀丸等。因此,要避免濫用和超期、超量服用,對于民間驗方、偏方一定要慎用,以防中毒。有藥物過敏史或屬過敏體質的患者,一旦出現藥物性肝損害,一定要終止該藥物使用,及時前往正規醫院診療。
追求有效性
現在不少乙肝老藥,例如口服的泛昔洛韋、無環鳥苷等已被證實為無效,現已逐漸淘汰。目前作為治療乙肝的主打藥物——抗乙肝病毒藥物,公認的只有干擾素、拉米夫定等幾種,其他標榜具有抗乙肝病毒性質的藥物,目前尚未得到一致認可。
另外,成百上千種所謂“保肝藥物”,只有一部分具有改善肝功、減輕肝臟炎癥反應的作用。所以患者用藥,必須認真選擇,千萬不能草率魯莽,萬不可輕信廣告和其它各種宣傳。
提倡經濟性
治療乙肝花費大、藥物貴是眾所周知的,乙肝患者病情反復無常,用藥不斷,不少患者因病致貧。因此乙肝患者用藥一定要精打細算,少花冤枉錢。例如具有保肝降酶功能的藥物非常多,選擇用藥時,一定要考慮到經濟承受能力,貨比三家,選擇價廉物美的藥物,如甘利欣注射液。
許多新藥遠期療效未定,加上價格十分昂貴,不宜作為一線藥物推薦試用。例如阿德福韋,國家藥監局尚未正式批準該藥進口上市,不少患者聽說這種藥物療效好,可以替代拉米夫定,于是耐不住性子,四處打探求藥。有的還從海外自行購藥試用,耗資巨大,但是缺乏指導,對于用藥的注意事項、劑量、療程等一概不知,用藥后期的不良反應難以預測。
掌握適當性
合理用藥適當性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適當的藥物根據疾病與患者機體條件,權衡多種因素利弊,選擇同類藥物中最為適當的藥物。例如早期肝硬化患者,選擇抗病毒聯合抗肝纖維化藥物同時使用,療效最好。
適當的劑量干擾素治療乙肝非常普遍,劑量的把握十分講究。如果劑量太小,難以奏效;如果劑量太大,藥物毒作用過強,患者身體難以承受。一般認為中國人的合適劑量為500萬~600萬單位/隔日1次使用。適當的時間例如長效干擾素每周使用1次,可以確保一周內患者血液中藥物濃度基本保持在有效范圍內,可以給患者減少痛苦和麻煩。
適當給藥途徑必須綜合考慮用藥目的、藥物性質、病人身體狀況以及安全經濟、簡便等因素。口服給藥既便利,又經濟,而且病人少受痛苦,相反靜脈滴注不提倡輕易采用。
適當的病人治療乙肝強調個體化、因人施治的原則,譬如干擾素的治療對象,一定要求病情處于轉氨酶升高、乙肝病毒復制指標陽性的患者;重度或重型的乙肝患者不宜使用干擾素治療。
適當的療程按照治療學原則,規定藥物治療的周期。抗乙肝病毒治療和抗肝纖維化治療都是需要長期堅持不懈的,療效明顯時,不能擅自停藥,必要時延長治療,以獲得穩定持久的療效。例如用拉米夫定和干擾素治療乙肝,療程需要在1年以上。
但有些藥物卻不宜長期使用,要避免延長給藥時間,減少蓄積中毒、病毒耐藥性、藥物依賴性等不良反應的出現。例如乙肝患者一旦感冒發燒,消炎藥物使用一定要采取“短平快”原則,做到病除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