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衛生廳1月31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立即停止使用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 批號為081101的“糖脂寧膠囊”,并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目前,黑龍江省尚未接到該藥品發生不良事件的報告。
據悉,《衛生部辦公廳關于立即停用“糖脂寧膠囊”(批號為 081 101 )的緊急通知》,1 月 17 日和 19 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莎車夏縣兩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的“糖脂寧膠囊”(批號為 081101 )后死亡。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核查,廣西平南制藥廠未生產過批號為081101的“糖脂寧膠囊” , 致人死亡的藥品為假冒產品。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品檢驗所檢驗,該藥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學物質“格列苯脲”。1 月 30 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責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徹查假“糖脂寧膠囊”的源頭和流向。
黑龍江省衛生廳接到衛生部辦公廳內部明電后,立即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立即停止使用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的“糖脂寧膠囊”(批號為 081101 ),并做好登記工作后,報送當地藥品檢驗機構檢驗,確定藥品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如發現為假藥,應及時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同時要妥善保存已使用的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的“糖脂寧膠囊”的原始記錄,保證信息完整。
一經發現與該批藥品有關的不良事件,要全力做好醫療救治工作,確保患者生命安全,并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藥監部門。對已采購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的“糖脂寧膠囊”的醫療機構要嚴格追溯藥品采購渠道和過程,對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核查藥品供應企業的證件和資料,避免假藥流入醫療機構,并采取多種形式提醒就診患者,停止使用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批號為 081101 的“糖脂寧膠囊”,發現后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切實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