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衛生部新聞辦公室對外發布消息,因近期甘肅等地報告多例嬰幼兒患泌尿系統結石病例,調查發現患兒多有食用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的歷史。經調查,高度懷疑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當晚,三鹿公司發出聲明,為對消費者負責,該公司決定立即召回2008年8月6日以前生產的全部三鹿嬰幼兒奶粉。
“對消費者負責”,一場危機公關又開始了。只是這樣的公關能濟何事,它敢正視受害嬰兒那純潔的目光嗎?它能平抑公眾憤懣的眼神,挽回民族品牌的公信力嗎?
此時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問題三鹿”為何會連闖“三重門”?
第一道,企業自檢。據稱,2006年,擔負著集團全部原輔材料、成品、外來樣品檢測任務的三鹿集團質檢中心獲得了國家實驗室的認可證書,實現了“一次認可,一個標準,一次檢驗,全球承認”的目標,為三鹿產品檢測與科技開發提供了堅實的硬件保證。讓三鹿自豪的先進設備,為何卻未能使三鹿避過“奶粉門”的風波?
第二道,質量抽檢。這些年來,我們已經建立起了一個相對完善的質量監管體系。雖然說,三鹿的很多產品獲得了免檢,但對于監管來說,還是有抽檢的義務。為何這些問題奶粉會逃過質監部門的抽檢?據悉,早在7月份,在湖南長沙醫治的患兒家屬就有多人獲得了檢測報告,而湖南株洲的瞿先生在向國家質檢總局投訴后也得到了報告。為何這些報告都是合格?
第三道,事后復檢。面對消費者的投訴,相關部門立即啟動了復檢。就在11日,記者曾就嬰兒患病事件致電三鹿集團,該集團傳媒部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疑為肇事者的配方奶粉已經過甘肅權威質檢部門檢測,符合國家檢測要求。9月7日,記者得知某消費者已獲得了湖北省質監局的檢測報告,結果是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那么為什么現在三鹿又承認三聚氰胺的污染呢?
很搞笑的是,真相的出爐竟然源自三鹿集團的自檢。更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12日,又有新聞傳出,三鹿公司稱,此事件是由于不法奶農為獲取更多的利潤向鮮牛奶中摻入三聚氰胺。而早在8月1日,該公司就得出結論,并向上報告。既然8月1日就查明情況,為何沒有發布消息并及時收回“問題三鹿”?而且,現在能測出問題,為何在生產時測不出?難道三鹿公司采購原材料及產品出廠從不進行自檢嗎?
剖析“三鹿”竟能連闖“三重門”,我們應該能夠得到更多的啟示。很多事情其實是經不起追問的,在沒有確鑿的證據面前,誰也不敢下斷語,但是公眾可以懷疑。此時,包括三鹿,包括相關部門在內的公信力,正受到公眾的深層懷疑。而任何狡辯粉刷,只會加劇公信力的損傷。
網友pk:
產品出了問題,不去認真檢查質檢環節,進行痛心疾首的懺悔,對受害者家屬給予安慰和補償,反而將主要精力用到推卸責任上,挖掘自以為是的理由。據報道,添加三聚氰胺會增加奶的蛋白含量,而奶農賣奶只是“論斤賣”,況且三聚氰胺價格差不多1萬塊錢1噸,折合5塊錢1斤,奶農會這么賠錢賺吆喝嗎? 雷泓霈
人們最懷疑的是,嬰兒結石不是一兩天就能生成的,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是在長期飲用“結石奶粉”的情況下才產生的,因此,三鹿廠家的“結石奶粉”流入市場是不是像他們所說的700噸?
直到今天,廣州、上海等地的工商部門竟還表示“三鹿奶粉暫不下架”,理由是“有關部門還沒有正式的報告”。將一點可憐的經濟利益置于巨大的公共安全之上,這無疑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最大嘲弄。而這種扭曲的邏輯,又何嘗不是我們一些公共部門應對此類事件時的常態反應?
這不是哪一個群體的悲劇,是我們整個制度倫理顛倒的悲劇,是我們為漠視生命尊嚴付出的一次高昂的代價。其實很難說,是問題奶粉顛覆了制度倫理,還是我們的制度倫理導致了這場事件。
我有點擔心的是,三鹿集團決定“立即對2008年8月6日以前生產的三鹿嬰幼兒奶粉全部召回”后,會不會“廢物利用”?
2005年6月29日的《北京晨報》報道說,日前,光明牛奶被媒體曝光在河南將過期變質的牛奶返廠再加工出售,而且特別指明全國的乳品生產企業都有回奶罐。有些企業收原料奶收多了,做成產品但市場根本消化不掉,就會把剩下的放在罐子(回奶罐)里面,做成奶粉或奶油、蛋糕等。
所以說,盡管發現問題后召回相應產品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應該由誰來召回卻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