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相信患者死亡后,醫院的收費明細賬單上卻仍在收取費用的事嗎?不僅有床位費,還有換藥、點滴甚至是手術費等共計一百多項費用。這件蹊蹺事兒前一段時間發生在齊齊哈爾建華廠醫院。
2月20日,據死者蔣志華的家屬劉先生介紹,2005年11月5日8時30分左右,蔣志華夫婦因天然氣突發爆炸引起大面積燒傷送到齊齊哈爾市建華廠醫院治療。
11月6日,患者蔣志華入院24小時后,醫院給其下達了“死亡通知書”。
蔣志華的愛人李女士隨著病情的變化,轉到了齊齊哈爾市第一醫院治療,正當她剛剛做完雙手植皮大手術時,11月28日,建華廠醫院的律師來到醫院送達起訴狀。
記者看到這份“起訴狀”上寫著:“2005年11月5日7時50分左右,被告家液化氣發生爆炸,被告夫妻兩人燒傷,送入原告方搶救治療,被告蔣志華95%燒傷,在搶救中死亡,共計費用9809.84元,只交1000元住院費,尚欠8809.84元。被告百般拒交住院費……故訴之貴院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望給予支持。齊齊哈爾市建華廠醫院,2005年11月28日”
蔣志華的家屬接到訴狀后立即前往醫院結算,當明細單打出后,他們發現除去11月6日床位費、取暖費、手術費共計1000元的費用外,11月8日到11月18日患者死亡后顯示了一百多項的費用,床位費和取暖費從11月6日一直收到11月18日。11月9日15時37分27秒收取了411.5元手術費,11月10日于7時59分50秒和8時01分06秒分別收取了95次共計190次的燒傷換藥處置費和燒傷搶救處置費合計2200元。11月18日9時18分36秒收取處置費800元。
在明細一欄“接瓶費”中顯示,共接點滴32瓶。家屬質疑,患者在住院僅24個小時的時間里能否注射32瓶點滴?如果在24小時內注射32瓶點滴,對患者的生命有沒有危害?
而在病人的醫囑中顯示,在病歷當中只有一次手術的記載,并由家屬簽字。家屬質疑,那么,多出的11月9日的手術費411.5元是給誰做了手術?
死者家屬說:“為了挽救親人的生命,我們花多少錢都認賬,關鍵問題是病人已經在11月6日死亡,為何在死后長達12天中還進行點滴、手術、燒傷處置?”
20日,記者來到了齊齊哈爾市建華廠醫院,燒傷科護士長解釋說,住院的床位費和取暖費是電腦自動上賬的,其他費用是人工鍵盤操作上的,多出來的床位費和取暖費以及多算的費用可以退回。
死者家屬說:“院方說得如此簡單,為何還要動用司法程序討要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