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12月4日電 記者曲昌榮報道:因攜帶乙肝病毒被拒絕錄取的學生白曉勇(化名)日前與學校達成庭外和解:河南財經學院將于下學年接收白曉勇為本校學生。12月2日,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同意白曉勇撤銷訴訟的請求。這起被稱為河南首例的“高招乙肝歧視案”隨之畫上句號。
白曉勇今年參加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總分484分,超出第一志愿河南財經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線38分。河南財經學院提取白的檔案材料后,以“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為由將檔案退回省高招辦。白曉勇到河南省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進行了體檢,結果證明他是一名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攜帶者。
白曉勇認為,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除學前教育、烹飪與營養等相關專業外,學校不得拒絕錄取乙肝表面抗原呈陽性但肝功能正常的考生。他報考的專業不在規定禁止范圍之內,河南財經學院拒絕錄取違反了法律規定。
在多次協調未果的情況下,白曉勇以乙肝歧視為由將河南財經學院訴至法院,請求依法確認被告的行政行為違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賠償原告體檢費、誤工費、交通費1151元及精神撫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