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在接受采訪時指出,新一輪醫改的最大障礙是“既得集團的利益”,“那些賺錢的藥廠、醫院還有一些政府部門的官員,他們對整個醫療體制的影響非常大,有點類似于處在壟斷的地位上。如果能夠突破這個障礙的話,所有的問題都不是那么難,都不是沒有辦法解決”。
既得集團肯定希望維護既得利益,這幾乎是人的本能,因而重要的不是停留在予以譴責上,而應當通過制度設計截斷其與不道德獲利間的通道。
“那些賺錢的藥廠、醫院還有一些政府部門的官員”所以能成為既得利益者,很大程度上與原先的醫改方案由衛生主管及其他政府部門制定,醫改由這些機關主導有關。正如唐鈞所言,“你到下面去和衛生局的官員一起討論問題,他們總是自然而然地說醫院就是我的親兒子。”在這樣一種利益格局中,衛生部作為“中國所有醫院的總院長”,“屁股坐在了醫院的一邊”,“代表的是醫院的利益而不是老百姓的利益”,也就毫不奇怪。而醫療市場化與產業化能夠減輕財政壓力,政府自然也會傾向于同意這樣的方案。
業已施行的醫療體制改革所以失敗,說到底是因為片面維護醫療衛生部門與政府的利益,漠視百姓的就醫權利與經濟利益,這可以說是由與醫療單位利益攸關的衛生主管及政府部門制定醫改方案、主導醫療體制改革的必然結果。
正因為如此,新的醫改要能成功,首先必須改變由衛生主管部門制定醫改方案、主導醫療體制改革的現狀。而制定新的醫改方案的適格主體應該是像中國社會科學院或國務院研究中心這樣的地位相對獨立的研究機構。這些相對獨立的研究機構不單對國內外醫療體制及改革素有研究,更能跳出利益之爭,因而能夠制定與提交更為公正而合理的醫改方案,力求在醫療單位、政府部門與百姓之間維持利益平衡,兼顧各方利益,并對弱勢群體有所保護與傾斜。在此基礎上最終確立的醫改方案無疑更能接近于獲得成功。
將新的醫改方案制定權移交給相對獨立的研究機構,并在民意代表機關監督下施行,所體現的實際就是對于行政權力的制約原理。其實,不單是對于衛生主管部門的權力,所有人民授予的權力均應受到有效牽制,才能確使權力真正為民所用。這應該也是先前的醫改方案所以失敗給人們的啟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