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0月30日電(記者孫洪磊)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指出,造成當前群眾看病貴、藥品價格高的三大原因,是體制不合理、藥品生產經營低水平重復建設和市場監管工作不到位。
近日在天津召開的中國藥師周大會上,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說,醫藥結合、利益掛鉤,是導致群眾看病貴、藥品價格高的體制性原因。由于政府財政力量有限,我國允許醫院通過銷售藥品獲得差價收入,以進行補償運行成本。這種“以藥補醫”的政策,曾在促進醫院發展、滿足群眾基本醫療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以藥補醫的弊端開始日益顯現。
周望軍說,如今財政補助和醫療收費已經無法滿足現代化醫院的一系列運行、建設,以及醫務人員的工資、福利,只能通過擴大藥品銷售差價來彌補。利益的驅動,必然會導致醫生開大處方、醫院賣高價藥等種種不合理行為的產生。
他指出,藥品生產經營低水平重復建設,是群眾看病貴的市場性原因。據了解,目前我國藥品生產企業有5000多家,大多數企業規模小、生產條件差,產品研發能力薄弱,企業基本靠生產仿制藥品維持,產品科技含量低,普藥生產嚴重供過于求,市場競爭激烈甚至是過度競爭。而流通環節批發企業達到12000多家,同樣存在規模小、經營費用高、經營品種趨同、市場競爭激烈等問題。生產經營企業為了占領市場,擴大市場份額,不得不把價格折扣甚至非法回扣作為推銷藥品的主要手段,藥品市場的競爭便演變為價格折扣和回扣的競爭。
周望軍表示,目前我國政府監管的體制和手段都存在不適應性,這是政策性原因。我國藥品價格管理經歷了從全部管制到基本放開,再到逐步加強管制的過程。許多藥品在放開過程中價格大幅度上漲,價格虛高及各環節利益分配格局已經形成,醫院對藥品差價收入的依賴程度也越來越高。國家發改委將部分藥品重新納入政府定價范圍,在高價位基礎上進行降價,剝奪了企業的既得利益,遇到的阻力非常大。而核定藥品價格的工作量十分繁重,中央與地方負責藥品價格監管的力量卻很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價格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