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賣身的廣告貼遍人民廣場附近的街巷
本報訊(東亞記者莊利銘俞棟攝影王振東)長春鬧市街頭一紙廣告引來眾人圍觀,一男子聲稱租賣自己,開價30萬元租期5年,可為雇主做任何事情。最令人咋舌的是,此人竟愿出租身體做換心、換頭試驗,條件是要一千萬元人民幣。
驚現 千萬元“租身”廣告貼上大街 昨日9時許,許多市民正在圍觀長春大街路邊一張貼在墻上的廣告,廣告上寫著“租賣本人”4個黑色大字,再看內容更讓人大吃一驚:“本人身體健康,典型東北大漢,誠實厚道、心地善良,現在身處困境,萬般無奈。租用工作五年,三十萬元人民幣,可做任何事情。國內外醫療科研單位,可租用本人身體試驗,進行各種醫學病毒試驗,有無生命危險均可。包括換心、換頭試驗,一千萬元人民幣,國外一千萬美元,所有錢款一半留給家人,一半捐獻希望工程給上不了學的孩子交學費,建造學校,有誠意者請短信聯系。”
原由 做生意被朋友騙賠100多萬 記者撥打廣告上的電話號碼,一位中年男子接電話,他自稱今年43歲,因做生意被朋友欺騙,賠了100多萬元,將20多年辛苦積攢的錢全部賠光,還欠下20多萬元的外債,走投無路才想出這個辦法。記者以雇他工作為名,和他約定在長春大街和大馬路交會路口一酒店樓下見面。
10時30分左右,中年男子出現在馬路對面。這位想要租賣自己的男子身高1.75米左右,結實健壯。他說自己在長春有家,家里有個12歲的兒子,多年來一直在經商。中年男子說,他現在不相信任何朋友,打“租身廣告”就想利用多年的豐富經歷,找到一份商業管理工作,盡早還掉20多萬元債務。至于出租身體做換心、換頭試驗是認真的,只要有單位同意支付一千萬元,他隨時可以接受試驗。
心理
壓力過大采用極端方式 陽光心理援助中心格林主任表示,貼出廣告出賣自己根本不現實,出價一千萬元接受換心、換頭實驗更不合法。格林主任分析,這名男子遇到了暫時無法解決的難題,壓力過大采用了極端的方式。這種做法反映現代人處理壓力的能力有待加強。
法律 介于安樂死和器官出讓之間 吉林融達律師事務所程顯砥律師說,自己放棄生命權的行為法律無法禁止,因此賣身男子的行為并不違法。另一方面,法律對于試驗單位在被試驗者自愿的情況下奪取其生命權的行為,既沒有允許,也沒有禁止的條文。“這種行為介于安樂死和器官出讓之間,在中國的法律上處于邊緣,很難界定。”程顯砥說。